外交部:与菲洽签EPA盼双赢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17日电)外交部今天说,台菲已就洽签EPA展开可行性研究,之后若进入实质谈判,初期就会碰触名称议题,为达双赢,须宏观看待事情。

菲律宾总统艾奎诺三世今天与外籍记者座谈时表示,菲律宾政府寻求拓展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关系;贸工部长杜明戈(Gregory Domingo)则表示,不排除两国签署经济伙伴协定(EPA),协定的架构尚待进一步确定,或许可以用“区对区”方式或其他安排进行,以避开敏感的主权问题。

外交部亚东太平洋司长田中光晚间受访时表示,政府与其他国家签署经济合作协议(ECA)或经济伙伴协定(EPA),特别在与非邦交国接洽时,除要达到实质效果,主权也不能放掉,但签署时有很多不同的象征方式。

他说,台湾与菲律宾双方已就洽签EPA各自展开可行性研究,结果出炉后即进入实质谈判,初期就会碰触名称等议题,为达双赢,必须采取宏观态度看待事情。

外交人士指出,与各国洽签ECA或EPA是政府经济策略,必要时得用些技巧性方式维护主权,比如中华民国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奥运所使用的名称。

他说,中华民国为了加入许多国际组织,往往在入会名称就得挖空心思,因应不同组织环境而调整,既要维护主权,又得达成实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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