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认罪酒驾 被害家属不和解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7日电)被称“叶少爷”的叶冠亨涉嫌酒驾撞死人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叶冠亨认罪,但2名被害人家属都不愿和解。

叶冠亨下午由母亲陪同出庭,李姓和陈姓被害人的家属也由律师陪同出庭,法官提示相关肇事笔录、照片与卷宗,由检辩双方进行攻防。

检方指控叶冠亨涉嫌酒驾、严重超速,在速限时速50公里的高雄市中华路上超速时速约130公里,造成2死、3伤的严重车祸。

叶冠亨对于被控的酒驾、超速等认罪,并当庭多次表示酒驾不对,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诚意与被害人家属和解。

法官询问李姓和陈姓被害人的家属是否有再进行调解的意愿,但被害人家属都表示没有调解的必要。陈姓死者父亲表示,叶冠亨肇事后都没有悔意,他不愿和解。

陈父说,这起酒驾案对法务部修法惩罚酒驾有指标性的意义,希望法院能够速审速结,他请求法官羁押叶冠亨。庭讯于下午6时左右结束,预定于11月9日宣判。

叶冠亨涉嫌于今年4月25日,酒后驾车载友人在高雄市中华路超速撞到垃圾车,再撞击晨起运动的李姓妇人,造成李妇当场死亡,同车陈姓友人也伤重不治,李妇丈夫也疑因伤心猝死,留下8岁孤女。

全案由高雄市警察局新兴分局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检方于5月底侦结,叶冠亨和垃圾车司机王嘉祥分别被依酒驾肇事致人于死公共危险罪、业务过失致死罪等起诉,并认为叶男严重超速导致2人死亡,建请判处法定最高刑度7年。

相关文章
评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