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谨慎处理月退年终慰问金

【新唐人2012年10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5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说,支领月退休俸军公教人员领取1.5月“年终慰问金”是否合法,他将请教考试院,“会谨慎处理”。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管碧玲下午在立法院质询陈(冲),是否同意行政院以“年终慰问金”名目,发给44万5000多名支领月退俸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奖金,1年达新台币202亿元、相关法源依据在民国99年就被铨叙部以“不符时宜”撤销,仅依行政命令就编列预算?

陈(冲)答询时表示,他不了解“年终慰问金”发放相关法令依据,但相信是依法编列。

管碧玲进一步质询行政院主计总处主计长石素梅、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黄富源,领月退俸人员领“年终慰问金”是否合法?

黄富源表示,领月退俸人员支领“年终慰问金”是否合法,“有讨论空间”,但根据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第614号及443号解释,给付行政可宽松认定;石素梅则说,行政院虽编列预算,还是要送立法院审议。

管碧玲表示,大法官解释虽阐明给付行政宽松认定,但同时指出涉“公共利益重大事项”时,仍应有法律授权,并质询陈(冲),202亿元预算是否属公共利益重大事项?

陈(冲)说,绝对尊重大法官解释立场,他会请教考试院,支领月退俸人员领“年终慰问金”是否为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并与行政院法规委员会讨论,“会很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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