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钱要员工赔 超商爆争议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2日电)苗栗1名超商店员疑遭店家压榨超时工作,店内现金短少还被要求出钱摊还,亲友今天陪同女店员在店门口举标语抗议。

任职于苗栗市中正路全家便利超商的16岁彭姓少女,今天由亲友陪同在店门口高举“还我加班费”、“还我公道”等抗议海报,控诉店家剥削劳工权益。

少女指出,2个多月前开始到职,表定工作时间为下午3时至晚间11时,但因晚间10时30分左右,会有货车抵达补退货,为了整理货架,几乎天天超时工作至凌晨,店家却未计算给付加班费。

少女说,几天前店内收入现金短少3万余元,店长却以“报警没用”、“回家不要讲”,要求她与大夜班工作人员掏腰包摊还,少女与家人直觉有异,坚持报警,结果反遭店长撂话“明天不用来上班”,至今仍未发放上个月薪资。

少女亲友指出,业者剥削劳工权益,店内现金失窃还想讹诈员工当冤大头,因此决定出面抗议。

媒体到场采访时,徐姓店长不愿出面,当班店员也将自动门关闭,拒绝回应;记者再以电话连络,店家只说“不接受采访”,随即挂上电话。

全家便利商店总公司指出,这家分店属于加盟店,有关金钱遗失部分交由警方调查厘清;另一方面,即使是加盟店,员工对于薪资或其他管理制度有任何疑虑,仍可向总公司反映。

苗栗县政府劳动及社会资源处表示,针对业者未依规定给付加班费、无预警解雇劳工等情节,已接获当事人提出申诉,将派员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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