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婚纱员工大马涉触法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郭朝河吉隆坡10日专电)马来西亚移民局扣留的11名台湾婚纱店员工,将在明天送槟城北海法庭审理。

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导,11名台湾人在9月30日来马参与婚纱摄影展促销活动,结果被当地业者举报无许可证,遭槟城移民局扣留两个星期进行调查。

槟州移民局表示,由于这11名台湾籍员工是申请旅游签证来马,并没有工作证,所以援引1993年移民局法庭39B条文扣留他们。

同时,有关活动策划公司负责人也因违法引用外国员工而触犯了1996年移民局法令B(1)条文,所以将面对罚款6万5000令吉(约新台币65万元)。

驻马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新闻组秘书游铭丰表示,办事处已经和槟城移民局交涉,也请求内政部协助,希望透过大马台商前往探视,以了解情况。

他表示,由于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大马司法制度。

台湾观光协会吉隆坡办事处主任巫宗霖提醒台湾同胞尊重各国法律规范,避免触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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