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机制不彰 监院纠正内政部

【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5日电)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李炳南等人提案,针对都市更新制度未建立政府、地主和业者间良好协商机制及信任平台,纠正内政部。

监察院内政及少数民族委员会召集人洪德旋上午在监察院记者会表示,监察院至少接到15个都市更新陈情案,政府、地主和业者三方缺乏信任是最大问题,造成都更成效不彰,本质扭曲;委员会因此通过监委李炳南、刘玉山和黄武次提案,纠正内政部。

李炳南指出,监委针对都市更新制度通案性调查后,认为内政部有3点疏失,包括未积极推动建立有关都市更新私权争议案件的法院外仲裁机制和非营利、非政府组织,提供政府、地主和业者间的对话平台,“放任争议未决”。

李炳南说,现行的都市更新以民办为原则,公办为例外,不只无法落实增进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冲突纠纷不断,内政部未就现行都市更新推动方式的缺失积极检讨谋求改进。

此外,李炳南表示,都市更新地区或更新单元的划定,涉及私有建筑物的拆除,对人民财产权有重大影响,更新认定标准和程序应有具体法律或授权命令规范。

纠正内政部是否与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有关?刘玉山和李炳南表示,调查未针对个案,是对都市更新推动进行制度性、通案性检讨。

不过,李炳南指出,都市更新事业计划“多数决”机制、地主表达同意与否的规定,相较国外制度,现行法规有欠周妥,无论在“文林苑”案或其他都更案,都是关键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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