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仪:代理孕母 延父权思想

【新唐人2012年9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2日电)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妇产科主任林静仪,今天在代孕制度公民审议会议中表示,代理孕母仍摆脱不了父权体制。

“代孕生殖法”草案虽已历经多次讨论,仍出不了卫生署大门,卫生署委托台湾大学社会学系办理“代孕制度公民审议会议”,希望寻求更多社会共识。

上午讨论“不孕夫妻”一定要提供自己的精子、卵子,才能委托代孕吗?代理孕母可否也同时提供卵子?

和信医院药学进阶教育中心主任陈昭姿表示,因先天子宫发育不良,争取代理孕母制至今已16年,不孕夫妻仍得不到国家资源的支持与照顾,“这是政府阻碍人民追求幸福的权利”。

陈昭姿呼吁应尽速通过立法,让精卵都具有受孕能力的不孕夫妻,合法找代理孕母获保障后,再接续讨论“同时提供子宫与卵子的代孕”。

她说,希望大家将心比心,国内许多女性因晚婚或意外、先天性疾病不孕,想要有孩子的渴望及当父母的权益,呼吁尽早通过与完成相关法令。

然而,林静仪表示,代理孕母、捐卵的子宫代孕仍摆脱不了父权体制,都是为了满足“传宗接代、血脉相传”的愿望。

她说,台湾每天有1.1个小孩被遗弃,不孕夫妻应该发挥爱心,领养、收养更多需要爱的孩子。

林静仪说,在制度讨论与研拟同时,应有完善配套,包括代理孕母身体自主权、医疗问题,及对女性身体物化的问题都是要一并讨论的。

公民会议后将拟出报告书,送交卫生署国民健康局做为未来草拟代理孕母政策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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