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废最终处置场延宕 台电说明

【新唐人2012年9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9日电)监察院今天纠正原能会、经济部及台电公司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场址迄未能确定的违失。台电表示,选址作业要经过公投、环评等程序,不确定性很高。

监察委员高凤仙今天说,核电厂已商转30余年,低放射性废弃物至今未设置最终处置场址,20余万桶核废料散居各处,因此纠正原能会、经济部及台电公司。

台电公司今晚发布新闻稿指出,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场须依选址作业条例、经地方公投同意,且经环评审查通过,在时程上不确定性很高。

新闻稿指出,兰屿贮存场自民国96年12月开始进行全面检整重装作业,原能会所开立的注意改进及违规事项,兰屿贮存场都立即改善。

同时,台电曾委托核研所针对兰屿贮存场及兰屿地区进行环境辐射侦测,目前显示正常。台电将持续加强贮存场营运管制及兰屿地区环境监测,以确保安全无虞。

另外,台电公司指出,核研所为国家级核能专业研究机构,长期研究核能专业,台电部分计划以限制性招标方式委由核研所办理,完全是专业考量,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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