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置产 税费成本应考量

【新唐人2012年9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 9日电)看上高租金投报率,不少高资产族群加入买房团,进入日本投资不动产。但在高表面投资报酬率的背后,也有高额税费。

房仲业吹起海外投资置产风,不仅将海外房地产引进台湾,还组成海外看房团,其中又以高投报率的日本最热门。

不过,房仲业者往往只说了租金投报率,很少讲清楚持有及处分海外不动产牵涉两国的复杂税费。

永庆房产集团总经理廖本胜表示,日本房地产表面投报率虽然高达6%以上,但日本遗赠税、房产税和租赁所得税高,光是缴税,可能就去掉4个百分点。

资诚日本华商服务组的律师周泰维指出,台湾投资人常会成立日本法人,间接持有日本不动产。但日本法人的租金收入和出售不动产的所得税税率都是38.6%。

周泰维表示,台日没有租税协定,日本法人缴完税后,如果要将股利汇给台湾股东,股利还要就源扣缴20%的税金。也就是,如果没有事先规划税务,实质投资报酬可能只剩预期金额的一半。

若以个人名义持有,周泰维表示,日本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0%,日本遗产税及赠与税税率最高达50%。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金融组协理林硕彦说,个人海外所得已自2009年起始纳入“所得基本税额 (最低税负制)”。台湾人在持有海外不动产期间,取得租金、卖掉不动产及其他海外所得总额若 1年超过新台币600万元,就要纳入基本税额。

林硕彦指出,虽然在日本缴的税可以在台湾扣抵,但日本所得税率及遗产税率都远高于台湾的税率,实际上,可能无法完全在台湾报税时扣抵。

海外投资可能是不错的分散风险管道,但如果事前缺乏完整的认识和税负规划,高投保率将可能大打折扣,不能不慎。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