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雪隧辗毙人 驾驶缓刑

【新唐人2012年9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尤柔玉台北1日电)何姓客运司机行经雪隧,不慎辗毙倒卧的行人,辩称误认是大垃圾袋。法院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何7月徒刑,缓刑3年。

法院公布判决指出,张姓男子于99年8月间开车载堂弟从宜兰行经国道5号雪山隧道前往台北时,在隧道内突然停车。张男将车交由堂弟开后,独自下车沿隧道外侧维修步道摇晃步行,跌倒在隧道内右侧车道上,遭何姓客运司机开车辗毙。检方事后查出,张姓男子生前吸食毒品K他命。

何男到案后辩称,雪山隧道禁止行人进入,他当时看到疑似大垃圾袋在车道上,但因隧道很黑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他后方有车跟随而不敢刹车,就直接压过去,不知道撞到人。

但法院调查发现,何男肇事时雪隧内照明设备并无异状,参酌雪隧监视器和何男车上行车纪录器画面,录下被害人倒卧在车前的影像,认定何男未注意被害人倒卧在车前就贸然直行,未尽注意义务而肇事。

法官审酌,何男无前科纪录,且事后和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7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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