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李宗瑞禁见

【新唐人2012年8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4日电)被控下药性侵与偷拍性爱光碟的李宗瑞,今天凌晨遭收押但未禁见,检察官提起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自为裁定,李宗瑞禁见。

李宗瑞逃亡23天后,昨天晚间向台北地检署投案,检察官今天凌晨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实,向台北地方法院声押李宗瑞获准,不过未禁见。检察官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晚上由值班法官评议后,撤销李宗瑞未遭禁见部分,自为裁定,李宗瑞禁见并禁止通信。

李宗瑞去年7月底被一对姊妹控告性侵,警方将他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内勤检察官讯后向法院声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证不足将李无保释放。

后来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涉嫌偷拍性爱光碟,检察官日前传拘不到李宗瑞,认定他逃匿,8月1日发布通缉,李宗瑞逃匿失踪逾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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