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中日和约确认台湾归还

【新唐人2012年8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5日电)总统马英九今天说,中日和约确认台湾归还中华民国,和约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在国际法上确认。

中日和约生效60周年纪念活动上午在台北宾馆举行,马总统致词时表示,民国32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民国34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第8条规定,及日本降伏文书,这3项文件结合在一起,很清楚显示大战刚结束,日本就已承诺要将东三省、台澎归还中华民国。

他指出,这3项文件都是战时国家领导人在职权范围内,对相关事项所做具体承诺,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总统表示,民国34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政府正式接收台湾,并自同天后开始行使主权,当时的美国政府是一贯承认,没有任何国家提出异议。

他说,中日和约结束战争状态,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西沙、南沙的领土与一切主张,并确认1941年12月9日以前中日间所有条约、协定都失效,包括1895年签订的马关条约;中日和约也承认台澎地区人民中华民国国籍,这很清楚代表台湾已回归中华民国。

提及中日和约“照会第一号”,总统强调重要性表示,因为这说明中日和约适用范围是中华民国现在或将来所有效控制的领土,当然包括台湾在内;中日和约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在国际法上做一次确认。

总统说,1972年日本和中共建交,日本外相曾宣布中日和约终止,但这并不影响1952年中日和约生效后所发生法律效力,因为生效后就不可能改变。

马总统认为,中日和约的意义不光在于结束战争、放弃领土、承认国籍,更重要的是,内容也有关于中华民国与日本的外交关系。

他表示,两国断交后,进入一段低潮,但他上任后定位双方为特别伙伴关系,经过4年来的努力,中华民国与日本在青年交流、日本北海道札幌设处、签订60年来第一次的投资协议,及开放天空等,都代表双方关系进入一个非常不同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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