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名维人被政府判恐怖与分裂罪

【新唐人2012年08月02日讯】(美国之音电) 新疆几个城市的法庭近日以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罪名给20名维吾尔人定罪,判处他们多达15年的刑期。中共官方称,这是“严惩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犯罪活动”。活动人士称,北京政府恐怖主义和分离主义的名义压制维吾尔人追求平等和自由。

*三地区五案20人被“重点维稳”*

20名来自阿克苏、喀甚和乌鲁木齐市的维吾尔人被判处从1年零6个月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他们据报涉及五起案件,其中四起被定性为“组织、领道、参加恐怖组织”罪,一起为“煽动分裂国家”罪。

新疆第一门户网站“亚心网”8月2日刊文称,“涉案的犯罪份子筹备暴力恐怖活动,组建恐怖活动组织,购买、制作、复制宣扬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等内容的移动介质、光碟及书籍并积极散发、传播”,等等。

该报导还说,“新疆正在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遏制和防范暴力恐怖活动作为重点,把严防严打暴恐犯罪作为当前维稳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

*活动人士:压制激发反抗*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对美国之音说,被中共政府定罪的20名维吾尔人不过是通过互联网来获得官方进行管制所控制的信息,同时表达自己的不同观点﹔他们在法律程序中没有获得应有的司法权利,被政府方面强行指定代理律师。

他说:“根据我们从当地获得的消息,中共政府指控的这些维吾尔人被当局剥夺了利用司法进行申诉和辩护的权利。他们作为被告希望自己选择律师遭到政府拒绝。同时,政府选择在穆斯林的斋月中将判决公布。”

迪里夏提说,中共政府对20名维吾尔人的重判行为显示,当局没有诚意来缓解当地的紧张局势﹔而一系列刺激性的压制和对维吾尔人使用重刑只会道致当地出现新的动荡,激发维吾尔人进行更多的反抗。

他说:“中共长期的系统性迫害–政治上的压制和经济上的殖民,道致几乎所有维吾尔人都希望能拥有一个自己决定政治命运、自己拥有政治上的决策权和经济上的支配权、一个能保护自我的法治社会。”

*社会学家:维吾尔人由怨生恨*

新疆门户网站“亚心网”的报导引述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新疆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徐淳说,“这些恐怖组织”设立的目的和宗旨就是“要通过实施暴力恐怖犯罪,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

美国的社会学专家、“社会四资本”理论创始人刘永川博士对美国之音表示,新疆本应是一个较为平和的地方,从宗教层面来说,那里几乎不存在伊斯兰激进派的基础﹔从经济上看,新疆已经成为中国通往中东和中亚的物流中心。

刘永川说:“经济的不均衡发展、汉维的贫富差别是导致维族人由怨生恨的原因。在没有政治民主、新闻自由的环境下,怨恨很容易积蓄。”

刘永川指出,在新疆问题上,中国政府也应该走出单纯崇尚物质资本的模式,加大对社会资本和精神资本的投入。

新疆在中国汉朝名为“西域”,清朝时被称“回疆”,即“穆斯林之界”,1880年代改称“新疆”,即“新边界”。新疆目前大约2180万人口由9个民族组成,其中维吾尔人占45%,汉人41%。新疆除维语和汉语外,还有另外41种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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