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海域 新北:安全自主管理

【新唐人2012年7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刘丽荣新北市13日电)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法令上已经没有“海水浴场”的定义,海域游憩安全应该回归游客自主管理,政府会公告危险海域、水域,且设告示牌,民众不应该擅闯危险水域。

热浪来袭,许多民众喜欢到海边消暑,但海域潜藏许多危险,新北市淡水沙崙海滩今天下午发生8名学生溺水的不幸事件。

市府消防局表示,新北市海岸线相当长,消防局仅能针对危险海域加强巡逻维护安全,至于有常设民间组织救生人员驻点的水域,仅有三峡大豹溪等河流,海域并没有救生员。

消防局说,海域的管理是观光旅游局的业务。但市府观光旅游局观光管理科长庄荣哲强调,法令上早就没有“海水浴场”的定义,在行政管理上是“属地主义”。

庄荣哲说,“海水浴场”是民间俗称的定义,例如正在举行贡寮海洋音乐祭的“福隆海水浴场”属于东北角暨宜兰海岸国家风景区管理处管辖,委外经营。北海岸的白沙湾、翡翠湾等,救生安全要由经营单位负责。

至于公共海域,庄荣哲说,政府不能禁止人民自由进出的权利,水域安全应回归人民的危机意识。

今天发生溺水悲剧的沙崙海滩,前身是“沙崙海水浴场”,淡水区区长蔡叶伟受访表示,升格之后,土地产权就已经回归到新北市政府,若如观光旅游局所说的“属地主义”,行政管理权责在市府,但多头马车、叠床架屋仍无法解决安全问题。

“沙崙海水浴场”已经停止经营将近20年,蔡叶伟表示,基于不能禁止人民亲水,已经拆除围墙等,当地属于公共水域。但因为海象、地形与管理因素,区公所的前身淡水镇公所时代,就已经在入口与周边设置公告与危险警示牌。

蔡叶伟说,每年沙崙海滩都发生溺毙憾事,海巡署岸巡局与消防单位虽经常巡逻,仍防不胜防。

他说,市府经济发展局也计划在当地开发文创产业园区,政府应更有积极作为,原预定在18日召集观光旅游、经发、消防、警察、海巡等单位开会研商沙崙海域的管理维护,未料今天就发生溺水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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