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8日电)健保局今天表示,民众发生交通事故,健保局提供医疗给付后,会向肇事者的汽、机车第三人强制责任险产物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给付,平均每年约25亿元,不是由全体被保险人负担。
台北荣民总医院长林芳郁日前在中华医学会指出,健保不能全包,例如汽车交通事故应由商业保险支付,“健保是社会福利还是社会保险,要清楚区别”。
卫生署中央健康保险局财务组专门委员赖立文表示,民众投保汽、机车第三人强制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健保局提供医疗给付后,都会向肇事者投保的产物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给付,因此不是由健保全体被保险人负担。
为了落实全民健康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权,健保局表示,已定期就各产物保险公司提供理赔结案的资料,勾稽受害者的就医医疗费用并计算可代位求偿金额,向肇事者投保的产物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赖立文说,统计近3年每年代位求偿金额,民国98年约新台币23亿元、99年约25亿元、100年达10万9576件,共计约27.56亿元,平均每年约25亿元。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2/06/28/a72390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