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湖南安乡公安非法拘留失地农民

【新唐人2012年6月9日讯】

湖南省安乡县黄山镇党委书记任中伟对失地农民说:

“老子不认识温家宝,只认县委书记王先蒙做干爹"

---周志荣

继不久前湖南省安乡县爆出公安对访民鸣枪追捕的丑闻后,今天再爆潘友珍,张梦珍等失地农民准备在“六四” 之日再次上省政府上访,被安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八天,现仍被拘留中。安乡县公安局给出行政拘留的理由竞然是潘友珍,张梦珍她们准备缠访。治安管理法中本来就没有缠访一说,更何况只是准备缠访!安乡县黄山镇党委书记任中伟给出更加荒谬的理由竟然是,去年潘友珍,张梦珍向北京记者反映了失地农民因贫困与绝望而死了五人。

潘友珍、张梦珍与民主斗士周志荣同是安乡县黄山镇老乡。从去年起,潘友珍,张梦珍她们就慕名请求周志荣帮助她们维权。六四,她们知道周志荣将在6月4日要上省政府门前向中共当局上书后,她们邀约了10名失地农民代表,准备也在6月4日再次上省政府上访。6日3日上午她们刚到安乡县城集合,即被当地公安直接抓到了拘留所。按照公安恐吓访民的一贯作法,当地公安经恐吓威胁后放走了八名,而将潘友珍,张梦珍作枪打出头鸟,无任何理由拘留八天。

据失地农民反映,安乡县委书记王先蒙,安乡人民送他一个绰号叫“王包头” ,意识是安乡县政府的较大工程全由他发包。在这样一个敲骨吸髓的贪官的把持下,安乡县遍地是冤民。而王先蒙对待安乡县的冤民访民,一贯是强令公安抓捕,拘押,甚至用株连法,妻子上访,丈夫开除公职,哥哥上访,弟弟停发工资。前不久安乡县爆出公安对访民鸣枪追捕的丑闻并不足奇,象潘友珍,张梦珍等被非法拘留已有多次了。

任中伟是安乡县黄山镇党委书记。据失地农民反映,任仲伟自从与王先蒙结成干父子后,任中伟在黄山镇比刘文彩更刘文彩,比黄时仁更黄时仁。他曾无数次公然当众对失地农民说:"你们去北京上访呀!去了七八次有用吗?老子不认识温家宝,他爱民也管不了安乡的事。老子只认县委书记王先蒙做干爹。在安乡县,老子想什么时候抓你们就什么时候抓你们,想关你们几天就关你们几天!你们不就是要钱吗?老子私人都有上千万。你们跪下来求,老子可以给你们几个。想通过上访要,老子让你们比以前都更活不下去"!

潘友珍现龄52岁,她属于留守妇女,她的丈夫,儿媳都受生计所迫外出打工,她一人在家带着二个很小的孙子女,现在孙子重病住在医院无人守护,无论失地农民怎样向县公安局,拘留所求情,但任中伟,王先蒙给拘留所的死命令是:拘留八天,一分钟也不许少!

潘友珍,张梦珍因准备在“六四” 之日上访被行政拘留八天与李旺阳被自杀一样,都足湖南省当局中周永康的死党坚决对抗温家宝的政治改革倡议,誓死捍卫专制腐败体制的表现!这是湖南省当局中专制腐败死硬分子对中国人民又添下的一笔巨大的罪恶!!!

王先蒙,任中伟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中国人权工作者 周志荣
手机号 13762235395

3012.6.8

潘友珍 手机号 18974285560
张梦珍 手机号 18907369267
任中伟 手机号 13873607888

以下是周志荣给潘友珍等失地农民还未写完的上访材料

我们失地农民的活路在哪里?!

信 访 诉 求 书

一.上访人:湖南省安乡县黄山头镇原界沟一队失地农民,现黄山头镇南禅居委会居民。

二.被控诉责任人:湖南省安乡县黄山头镇政府。

三.请求事项:

1.责令被控诉责任人接受上级组成专案组,依法重新对原猪鬃厂的土地转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将原猪鬃厂土地转卖的全部所得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退还给原猪鬃厂职工;

2.责令被控诉责任人重新对1985年原镇政府征用界沟大队一组全部耕地331亩的政府行为进行检讨,对上访人所提出有实事和法律根据的诉求严格依法给予国家补偿;

3.责令被控诉责任人依照国家扶贫与社会救济的法律法规,对上访人因失地而导致现在和今后的生活困难给予切实有效的救济。

4.责令被控诉责任人停止非法限制和打压上访人依法寻求司法救济以及逐级上访的正当权力。

四.实事与理由:

(一)镇政府非法转卖原猪鬃厂土地的问题

1.原猪鬃厂土地归属的渊源。1984年,湖南省安乡县政府决定成立黄山头镇。镇辖原安造公社黄山头居委会和界沟大队。1985年,镇政府出动派出所警察、推土车强行征用界沟大队一组全部耕地331亩。当时政府除了给每亩100元的青苗补偿款外,再没给其他任何补偿。上访人被非法强行剥夺赖以生存的土地后,曾无数次找到县、镇政府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补偿和安置。但当时的县,镇政府都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违法,对上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不予解决。

1985年底,湖南省委书记毛致用来黄山头视察工作,我们跪拦了省委书记的座驾,哭诉了我们被强征土地后的生活绝境。毛致用书记囗头答应他将亲自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一定解决。此后,镇政府才在1986年给原界沟一队171人办理了农转非户口,转变成了现在的黄山头镇南禅居委会居民,土地征收款仍然没有发给失地农民。

据我们所知,当时上级政府还是按政策给失地农民下拨了土地征收款。但当时的镇政府违法将这笔专款办了乡镇企业。镇政府在1985年和1986年之间盲目上马,相继办起了17家企业,把失去土地的60岁以下15岁以上的群众全部安排进厂。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这些乡镇企业迅速倒闭。厂房、土地则被镇政府变卖。国家按政策给失地农民下拨的土地征收款就这样被镇政府变相侵占了。

迫于当时失地后又失业的我们群情激愤的巨大压力,镇政府又将部分倒闭企业的失地农民安排进了当时还一息尚存的猪鬃厂,这也是当时黄山头镇最大的一家镇办企业。1996年猪鬃厂倒闭,剩下一个占地十亩的破旧厂区,此地也就成了我们界沟一组失地农民唯一能看得见的生存希望。这就是原猪鬃厂土地归属的渊源。

2.镇政府转卖原猪鬃厂土地明显属于非法。2011年5月,镇政府未经原猪鬃厂职工的知晓就把原猪鬃厂土地转卖给县林业局做棚户改造。镇政府转卖原猪鬃厂土地存在着两个明显的违法,其一是违反了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法,镇政府将原猪鬃厂土地转卖给县林业局做棚户改造,事先并未办理好国有土地所有权转让手续。其二是违反了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破产法。对于国有,集体所有制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与清算,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可是镇政府却暗箱操作,不仅将原猪鬃厂土地低价转卖,而且转卖所得绝大部分不知进了谁的腰包,而不是用于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3.2011年9月镇政府强逼原猪鬃厂职工签订的所谓土地转卖补偿协议始终是非法的和部分无效的。自2011年5月我们前后找县政府诉求3个多月都没有结果。就在镇政府准备强拆厂房的前1天,几个生活无着的失地村民拿农药到镇政府去自杀。也许是怕死人了把他们强占农民土地权益的恶行爆光,镇政府答应给原猪鬃厂职工共计35万(按在工厂工作十年每人每年200元生活补助,十年2000元计算)。镇政府的理由竞然是"土地是国家的,厂房是你们的,你们旧房子还卖不了35万元"。失地农民又怎么能斗赢强抢农民土地权益的镇政府呢?为避免死人的悲剧发生,当时失地群众只得向镇政府妥协,含着眼泪,领走了这来之不易又微不足道的35万元。当时镇政府强逼原猪鬃厂职工签订的这份所谓补偿协议,明显违背民法通则的精神和国家其它法律,因而始终是部分无效的。

4.依据以上的实事与理由,上访人请求责令镇政府接受上级组成专案组,依法重新对原猪鬃厂的土地转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将原猪鬃厂土地转卖的全部所得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退还给原猪鬃厂职工;

(二)关于1985年征购土地后补偿款被侵占的问题

1.镇政府侵占征购土地补偿款的实事。1985年,镇政府出动强行征用界沟大队一组全部耕地331亩。当时镇政府除了给每亩100元的青苗补偿款外,再没给其他任何补偿。虽然当时上级政府也许按政策下拨了大笔征地补偿款,但镇政府却挪用于在1985年和1986年之间盲目上马,相继办起17家企业,把失去地群众安排进厂。而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这些乡镇企业迅速倒闭。厂房、土地则被镇政府变卖。自从1985年土地被征购至今,镇政府侵占征购土地补偿款的实事非常明显。

2.由于现在的镇政府是当年镇政府民事责任的继承人,因此上访人请求责令镇政府重新对1985年原镇政府征用界沟大队一组全部耕地331亩的政府行为进行检讨,对上访人所提出有实事和法律根据的诉求严格依法给予国家补偿;

关于请求落实社会救济的问题

现在国家有一整套关于扶贫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更何况我们的贫困与无助是镇政府在征购我们土地过程中的一系列过错行为所造成的。仅1990年到2000年之间我们界沟一组200多人中先后就有陈琳、扬其学、扬子安、罗大妹、扬仁武等5人因生存绝望而自杀。为了活命,我们只得一次又一次向县、镇政府诉求,可一直以来县,镇政府对我们的绝境都是视而不见,继续行政不作为和非法行政。

我们的要求再简单不过,镇政府也完全有能力解决。这就是,我们失地农民再不追究镇政府在征购我们土地过程中的一系列过错行为,也不再要求按民法通则的精神给我们国家补偿,我们只要求按现在国家一般的关于扶贫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给我们失地农民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四)堵死我们司法救济与上访的渠道,是镇政府在强逼巧家县爆炸事件在安乡县重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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