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案竹科求偿 扁盼停止审判

【新唐人2012年5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4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夫妇龙潭购地案遭判刑定谳后,竹科管理局提告求偿。台北地院今天开庭,竹科管理局说购地是受扁诈欺胁迫;扁委任律师请求停止审判,但法官谕知辩论终结。

陈水扁昨天到林口长庚医院戒护就医,上午出庭时气色不差,说话条理分明,并不时和律师讨论案情。他说,所谓诈欺胁迫是“莫须有的指控”,他身为总统,对佣金一事自始至终都不清楚。

全案缘起陈水扁夫妇等人被控在龙潭购地案中收受新台币4亿元佣金,扁并于民国93年间裁示向台泥董事长辜成允经营的达裕公司以“先租后购”方式购买龙潭工业区土地,并将龙潭纳入科学工业园区。

扁、珍因龙潭购地案刑事各遭判刑11年定谳后,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认为因龙潭案受损害,因此提起民事诉讼,向扁、珍、辜成允、达裕公司等被告求偿新台币4亿元。

竹科管理局委任律师罗明通指出,因受到扁等人利用职务诈欺胁迫而买下土地,购地款因计入佣金而贵了4亿元,部分土地和建物是龙潭科学园区的公设,根本无法过户。

扁委任律师郑文龙批评,竹科管理局属于政府机关,并非自然人,而没有意思自由的问题,却以遭胁迫受损害为由提出荒谬的诉讼,显然背后有政治目的。

扁委任律师洪贵参表示,本案牵涉总统法定职权的认定;此外,竹科管理局另外也对达裕公司提出民事诉讼求偿,案件仍在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在争议和诉讼未结前,请求停止审判。

扁委任律师团要求竹科管理局举证,以证明受胁迫诈欺而购地、扁对佣金知情、因佣金受损害的金额等,并请求传唤辜成允等证人。

但法官于庭末谕知全案辩论终结,订于6月21日上午11时宣判,陈水扁表示届时会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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