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频传 调高刑度修法版本多

【新唐人2012年5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3日电)酒后驾车肇事事件频传,朝野立法委员日前纷纷提案修改中华民国刑法,提高酒驾刑责,目前已有9个修法版本。

曾任义警的王天生昨天凌晨酒后驾车撞死机车骑士,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讯后谕令王天生新台币12万元交保,当时也在车上的万华分局警备队员林竹传则获3万元交保;内政部长李鸿源今天说,“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可能就12万元交保”?他尊重检方职权,但“个人非常不满意”。

去年新北市女消防员赖文莉被酒驾者撞伤截肢事件,立法院修法,将酒驾刑度调高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并科20万元以下罚金,还增加酒驾致人于死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酒驾致重伤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日前叶姓男子涉嫌酒驾撞死人事件,引发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赵天麟与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黄昭顺及罗淑蕾等人提案加重酒驾刑罚。

赵天麟提案,酒驾致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驾致重伤者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黄昭顺提案,酒驾致死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伤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累犯者加重刑罚。

另外,杨丽环与罗淑蕾提案,酒驾致死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罗淑蕾的版本还订有罚金,酒驾致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且累犯者将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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