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强判无期 250万元交保

【新唐人2012年5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8日电)房地产业者黄春树17年前遭绑撕票案,被控共犯之一徐自强更八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处徐自强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得以新台币250万元交保,全案可上诉。

徐自强被控在民国84年9月和黄春棋、陈忆隆等人,共同绑架房屋中介业者黄春树,并押到汐止山区杀害弃尸,向家属勒赎7000万元。

民间司改会等团体于89年5月接获徐自强家属投诉后展开救援行动至今,创下司法史上多项纪录,包括法务部2度暂缓执行死刑、最高检察署5度提起非常上诉、声请释宪促成582、592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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