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课证所税 工商团体:不宜

【新唐人2012年4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5日电)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理事长骆锦明今天表示,工商团体主张,对法人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证所税),可以考虑;对个人课证所税,现在不宜。

工商协进会在台北国宾饭店举办“工商早餐会”,行政院长陈(冲)率行政团队与20多位企业界代表对谈,工商团体共提出11项建言。

证所税部分,工商团体认为,财政部版影响范围过大,提出 4点建议:课征证所税后,同步调降证券交易税(证交税);课征期货交易所得税 (期所税)则停征期货交易税(期交税);对法人课证所税部分,维持最低税负制现状,不要调降扣除额,不要提高税率;并建议个人免课证所税。

骆锦明会后转述财政部长刘忆如的说法,证交税从0.6%降到现行的0.3%,已经含有减免意义。且当年调降证交税时,立委附带要求研究复征证所税,这一研究就是20多年,现在时机已到。

骆锦明表示,有企业代表建议,平均国民所得达3万美元再复征证所税,打击才不会那么大。

骆锦明认为,刘忆如的说明清楚。不过他说,工商团体的看法是,对个人课征证所税,现在不宜;对法人课证所税,可以考虑。工商团体担心对外国投资法人免证所税可能造成外资户数大增,人头户增加,影响税收。

骆锦明表示,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27日邀刘忆如对谈,工商团体应该会提出对法人课证所税更具体的建议。

券商扬言上街头抗议复征证所税,工商团体是否响应?骆锦明表示,台湾是自由的社会,参不参加游行是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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