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持股满5年 半数所得免税

【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杨佳宁台北12日电)财政部长刘忆如今天公布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课税方案,法人取得的股票,持有满5年以上者,交易所得的半数可作为当年度所得,其余半数免税

刘忆如说,法人除了帐载实际取得成本,有价证券成本计算采个别辨认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或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定的方法。期货及选择权部分采先进先出法,但到期前指定平仓者,得采个别辨认法。

刘忆如表示,法人上述有价证券、期货及选择权交易损失得于当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得于以后5年度的交易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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