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持股滿5年 半數所得免稅

【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楊佳寧台北12日電)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公布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法人取得的股票,持有滿5年以上者,交易所得的半數可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

劉憶如說,法人除了帳載實際取得成本,有價證券成本計算採個別辨認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的方法。期貨及選擇權部分採先進先出法,但到期前指定平倉者,得採個別辨認法。

劉憶如表示,法人上述有價證券、期貨及選擇權交易損失得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得於以後5年度的交易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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