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良作奴为娼 澳女被判有罪

【新唐人2012年4月11日讯】(中央社雪梨11日法新电)1名45岁澳洲女子强制1名泰籍化妆品女销售员充当性奴隶,还逼迫她接客逾720人,以赚钱还债,澳洲法庭今天判决这名澳洲女子有罪。

南塔昆(Watcharaporn Nantahkhum)2007年召募这名泰籍女子赴澳洲从事性工作,坎培拉最高法院因此依6项性奴役相关罪名裁决她有罪。

受害泰籍女子告诉法院,她抵达澳洲后,护照随即被扣留,南塔昆在3个半月内强迫她接客超过720人,以偿还她据称积欠南塔昆的4万4000美元。

身份未经披露的这受害女子说,她只好决定下海卖淫,藉以偿还稻田抵押欠款,并供儿子完成学业。

南塔昆一度行贿收买受害泰女,以让她封口,但也因此被判妨碍司法,以及存心畜奴和剥削外籍人士等罪。

畜奴罪在澳洲最高可判25年徒刑。(译者:中央社实习编译薛世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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