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规范地方强拆 确实执法待观察

【新唐人2012年4月10日讯】中共最近颁布地方当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土征收补偿决定案相关问题的规定。有律师认为,法院审查时是否严格把关,以及民众个体真正的声音能否传达给决策者,是其中比较大的问题。

中共最高法院颁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共11条,10号起实施。

大陆媒体报导说,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称,相关《规定》内容将提高操作和指导性;防范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违法和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事件。

多年提供被强制拆迁户法律协助的重庆郑建伟律师认为,应当有一个保障权益人与最高决策者畅通的沟通渠道。

郑建伟律师:“民众个体发出的声音,能不能真的传达到决策者那里,这是个很大的问题。而决策者往往听工作汇报,(基层当局)它汇报说(民众)他是漫天要价,那么这个时候更高层面的决策,又没有接触权益人,信息给你一个扭曲做出判断,决策就有可能是一个错误。”

而具体的新规定是不是确实能够避免继续发生,过去十多以年来,数千万大陆百姓遭到非法强征、强拆,失去家园的悲剧,郑建伟律师表示,严格的审查很重要。

郑建伟律师:“原来的状况是审查不严,就是不管法律文书是不是有问题都拿来执行。我现在代理大量的拆迁案件中,就发现这样的问题。就是凭着错误的应该纠正撤销的法律文书,全民的房产就被摧毁了,说严重一点它就是犯罪。”

新《规定》对于市、县级当局申请“强拆”还要求,需提供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等六项材料。

但有批评指出,在拆迁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当局和开发商的交易中,跨越宪法和物权法,私人合法财产被彻底忽视。

新唐人记者梁欣、贾珊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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