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法院驳上诉 杨伟光维持死刑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讯】(中央社新加坡4日美联电)新加坡最高法院驳回了24岁马来西亚人杨伟光对死刑判决的第三次上诉,他是因为贩毒罪被判死刑。

杨伟光主张,另外一个共犯已经被撤销告诉,法律对待他并不公平。大法官陈锡强(Chan Sek Keong)今天表示,由3个法官组成的上诉庭认为,杨伟光(Yong Vui Kong)的说法“毫无根据”。

杨伟光的律师拉维(M.Ravi)表示,会考虑其他上诉。

杨伟光之前曾经质疑死刑制度以及要求总统给予特赦过程的合宪性。

2007年,杨伟光19岁时,因为走私47公克的海洛因进入新加坡而被逮捕。在新加坡,如果走私超过15公克的海洛因或是500公克的大麻,就会被判死刑。(译者:中央社吕欣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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