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法院駁上訴 楊偉光維持死刑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訊】(中央社新加坡4日美聯電)新加坡最高法院駁回了24歲馬來西亞人楊偉光對死刑判決的第三次上訴,他是因為販毒罪被判死刑。

楊偉光主張,另外一個共犯已經被撤銷告訴,法律對待他並不公平。大法官陳錫強(Chan Sek Keong)今天表示,由3個法官組成的上訴庭認為,楊偉光(Yong Vui Kong)的說法「毫無根據」。

楊偉光的律師拉維(M.Ravi)表示,會考慮其他上訴。

楊偉光之前曾經質疑死刑制度以及要求總統給予特赦過程的合憲性。

2007年,楊偉光19歲時,因為走私47公克的海洛因進入新加坡而被逮捕。在新加坡,如果走私超過15公克的海洛因或是500公克的大麻,就會被判死刑。(譯者:中央社呂欣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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