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悬浮微粒标准 6月底前公告

【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6日电)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表示,细悬浮微粒标准会在6月底前正式公告。经济部工业局表示,近年工业发展政策都强调永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未来也将就空气品质议题与环保署合作。

台湾妇产科医学会、台湾神经学医学会、彰化县医疗界联盟、台湾健康空气行动联盟上午与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田秋堇、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黄文玲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

应邀出席记者会的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长谢燕儒说,关于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上周已有部会协商,草案中细悬浮微粒管制标准比照美、日,6月底前会正式公告,也会依行业别逐步加严管制标准。至于总量管制部分,会持续规划法规,但细悬浮微粒来源复杂,改善过程需要时间,会将期程订出,持续进行。

经济部工业局永续发展组科长于台珊表示,标准是一个开始,后续管制手段是最重要工具,据美国研究,细悬浮微粒来源“移动源”占相当部分,因此台湾地理环境与人文活动特性也应纳入考量,了解细悬浮微粒来源,才能好好控管。工业局近年都强调永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也配合能源局推绿能产业、绿色工厂认证。

彰化基督教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叶光芃表示,据台大教授郑尊仁研究,急性暴露在细悬浮微粒超过17微克/立方公尺,就会显着增加5到14岁孩童的气喘就诊率,美、日标准还太宽松,应采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24小时值25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10微克/立方公尺。

细悬浮微粒是指气动粒径范围在2.5微米或以下的微粒,约仅沙子直径的1/35,因非常细微,飘散在空气中能穿透肺泡,进入血管随血液循环全身,影响健康。美、日现行标准规定,细悬浮微粒24小时值为35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为15微克/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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