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孕妇双非婴风波 港民间拒释法

【新唐人2012年2月3日讯】港府日前提出四招阻止双非孕妇来港产子,被批评成效不大。亲建制政党要求提请中共人大释法,日前更有港区人大常委声称,根据人大解释的所谓基本法立法原意,在港出生的“双非婴”没有居港权。泛民主派指出,一旦再次释法,将会严重破坏香港的一国两制与司法独立。

港区人大常委范徐丽泰日前突然放声表示,不赞成修改基本法或释法来解决“双非婴”即父母都不是香港居民的婴孩的居港权问题,而根据99年中共人大释法原意,在香港出生的婴孩的父或母,必须是本港合法居民,婴孩才可获居港权。

对于建制派与范太的言论,民主党何俊仁议员表示,释法破坏香港法治精神,他坚决反对。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何俊仁:“我再提醒他们一句,在1999年吴嘉玲案之后引致的人大释法,对香港的法制造成很大的冲击,当时不仅是律师出来游行,我记得当我99年去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个听证会的时候,差不多这个人权委员会的成员全部都集中问这个问题:‘到底香港是不是享有终审权’。”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公民党党魁梁家杰也强调,释法绝对不能做。

香港公民党党魁梁家杰:“你看到白纸黑字的法律说什么就是什么,令到你平时的行事有所依循,知所行止,我想这是法治精神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可以将一些写得已经非常清楚的条文,强制将其曲解以达致一个政治目的,这个是不可能接受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表示,无论是释法或是修改基本法,都要小心研究,并强调必须先有社会共识才去实行。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辛玲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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