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长峥:幼儿落水不施救 知是亲儿悔已迟

【新唐人2012年1月1日讯】据国内媒体2011年12月31日讯,儿子溺水命悬一线,其父姚某以为是别人家的孩子,冷漠离开,结果得知溺水者是自己儿子时,悔恨已晚。事后,姚某到法院起诉社区居委会,要求对方赔偿,最终被法院驳回。该案因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而被列为“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见死不救不料淹死者是亲儿

2011年12月30日,江苏无锡市中级法院公布“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这起“姚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不但入选“十大”,而且因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而位居“榜首”。备受关注的“假牛肉案”、江阴“淘宝售假第一案”等重大案件也被收入“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6月27日晚上6点左右,姚某某、邢某某6岁的儿子独自在他们一家租住的社区河道小码头玩耍时落水。姚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没有立即下水救援,当他回家后没有找到儿子,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的正是自己儿子,将儿子从水中救起,但为时已晚,小孩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姚某某、邢某某以社区居委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并索赔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合计47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姚某儿子出事的河道,当地村委并不是法定管理人,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河道管理人对河道周围的设施设置等不应承担责任。姚、邢两人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其子疏于监管,也没有及时救援,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依法驳回姚某某夫妻的诉讼请求。

民众:救人就是救自己

对上述事件中姚某的所作所为,民众表示:“这是他应得的惩罚。”,“救人就是救己!三尺头上有神灵!”,“就是别人的孩子,自己有能力救就应该极力救。见死不救,任何人都不能原谅!”

“这是上天对姚某的惩罚!他不但不忏悔,反而想借此讹诈一笔钱,实在罪不可赦!”

“姚某知道有人落水,却第一时间不施救,但当知是自己儿子溺亡而状告居委会时,又把自私的物欲演绎到了极致!此案和佛山小悦悦事件都给人颇多警示。”

“见死不救”事件在大陆屡屡发生。有评论文章指出,大家心中都明白,姚某见死不救的前提是,他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儿子,否则想必他会不要命地去救。所以说,不能说他是“冷漠的父亲”,充其量是冷漠的“打酱油者”,就像围观此事件的“打酱油者”一样。上天貌似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让他从“打酱油者”变成切身受害者。那么,谁又会知道,“死神来了”的下一个目标又将是哪一个“打酱油者”呢?

本以为佛山小悦悦事件是2011冷漠的“收官之作”,本以为那18个路人足以警醒所有的“打酱油者”,唤醒冷漠国人的悲悯和同情之心,谁知道“父亲见死不救”的讽刺制作又“华丽”上演。

2011年10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2岁女童小悦悦先后被两车辗过,司机撞倒人后扬长而去。在7分钟内共有18名途人经过,但都熟视无睹、见死不救。小悦悦最终被第19名路人、一位捡破烂的阿姨抱到路边。可惜奇迹没有发生。小悦悦经过数日抢救后,终告不治,结束两岁的短暂生命。

18名途人的冷漠行为引起全国热议,人们无不愤慨,外媒称被惊得“目瞪口呆”。人们都在反思:为何人性如此冷漠?见死不救谁之过?有人因此痛心疾首,高呼道德沦亡,“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这个故事让东野长峥想起了中国“四大禁书”之一的《肉蒲团》,书中主人公风流公子未央生四处寻花惹草,最后在妓院里却嫖到了自己的妻子,想不到这个中国古典小说中最老套的轮回果报的情节却“完美重放”见死不救这件事上。这个惨烈的故事告诉我们如今大陆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何种不堪的程度,在学校,老师从来不曾告诉过孩子们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只知道让孩子们做那些无尽无休的作业。在社会,官人官府表面“八荣八耻”“精神文明”,实际上弄虚作假面子工程强拆市民房强抢农民地,干尽劫掠民众人神共愤的缺德事,如此社会世道,你又怎么能要求普通民众“道德高尚”呢?这个案例表明,关于道德与“素质”这档子事儿,只有先改变极权体制,让权力受到制约不敢胡作非为,才谈上得道德和素质,否则,如韩寒们那个空谈“素质”,只能是为独裁极权做帮凶,于这个民族的道德和素质,毫无意义。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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