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野長崢:幼兒落水不施救 知是親兒悔已遲

【新唐人2012年1月1日訊】據國內媒體2011年12月31日訊,兒子溺水命懸一線,其父姚某以為是別人家的孩子,冷漠離開,結果得知溺水者是自己兒子時,悔恨已晚。事後,姚某到法院起訴社區居委會,要求對方賠償,最終被法院駁回。該案因社會影響大、百姓關注度高,而被列為「2011年無錫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見死不救不料淹死者是親兒

2011年12月30日,江蘇無錫市中級法院公布「2011年無錫法院十大典型案例」,這起「姚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不但入選「十大」,而且因社會影響大、百姓關注度高而位居「榜首」。備受關注的「假牛肉案」、江陰「淘寶售假第一案」等重大案件也被收入「2011年無錫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6月27日晚上6點左右,姚某某、邢某某6歲的兒子獨自在他們一家租住的社區河道小碼頭玩耍時落水。姚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沒有立即下水救援,當他回家后沒有找到兒子,才返回出事河道,發現溺水的正是自己兒子,將兒子從水中救起,但為時已晚,小孩已經溺水身亡。

事後,姚某某、邢某某以社區居委會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提起訴訟,並索賠兒子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搶救費等合計47萬多元。

法院審理認為,姚某兒子出事的河道,當地村委並不是法定管理人,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河道管理人對河道周圍的設施設置等不應承擔責任。姚、邢兩人作為法定監護人對其子疏於監管,也沒有及時救援,存在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據此,法院依法駁回姚某某夫妻的訴訟請求。

民眾:救人就是救自己

對上述事件中姚某的所作所為,民眾表示:「這是他應得的懲罰。」,「救人就是救己!三尺頭上有神靈!」,「就是別人的孩子,自己有能力救就應該極力救。見死不救,任何人都不能原諒!」

「這是上天對姚某的懲罰!他不但不懺悔,反而想藉此訛詐一筆錢,實在罪不可赦!」

「姚某知道有人落水,卻第一時間不施救,但當知是自己兒子溺亡而狀告居委會時,又把自私的物慾演繹到了極致!此案和佛山小悅悅事件都給人頗多警示。」

「見死不救」事件在大陸屢屢發生。有評論文章指出,大家心中都明白,姚某見死不救的前提是,他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兒子,否則想必他會不要命地去救。所以說,不能說他是「冷漠的父親」,充其量是冷漠的「打醬油者」,就像圍觀此事件的「打醬油者」一樣。上天貌似跟他開了個殘酷的玩笑,讓他從「打醬油者」變成切身受害者。那麼,誰又會知道,「死神來了」的下一個目標又將是哪一個「打醬油者」呢?

本以為佛山小悅悅事件是2011冷漠的「收官之作」,本以為那18個路人足以警醒所有的「打醬油者」,喚醒冷漠國人的悲憫和同情之心,誰知道「父親見死不救」的諷刺製作又「華麗」上演。

2011年10月13日,廣東省佛山市2歲女童小悅悅先後被兩車輾過,司機撞倒人後揚長而去。在7分鐘內共有18名途人經過,但都熟視無睹、見死不救。小悅悅最終被第19名路人、一位撿破爛的阿姨抱到路邊。可惜奇迹沒有發生。小悅悅經過數日搶救后,終告不治,結束兩歲的短暫生命。

18名途人的冷漠行為引起全國熱議,人們無不憤慨,外媒稱被驚得「目瞪口呆」。人們都在反思:為何人性如此冷漠?見死不救誰之過?有人因此痛心疾首,高呼道德淪亡,「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這個故事讓東野長崢想起了中國「四大禁書」之一的《肉蒲團》,書中主人公風流公子未央生四處尋花惹草,最後在妓院里卻嫖到了自己的妻子,想不到這個中國古典小說中最老套的輪迴果報的情節卻「完美重放」見死不救這件事上。這個慘烈的故事告訴我們如今大陸的道德淪喪已經到了何種不堪的程度,在學校,老師從來不曾告訴過孩子們怎樣與人相處,怎樣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只知道讓孩子們做那些無盡無休的作業。在社會,官人官府表面「八榮八恥」「精神文明」,實際上弄虛作假面子工程強拆市民房強搶農民地,干盡劫掠民眾人神共憤的缺德事,如此社會世道,你又怎麼能要求普通民眾「道德高尚」呢?這個案例表明,關於道德與「素質」這檔子事兒,只有先改變極權體制,讓權力受到制約不敢胡作非為,才談上得道德和素質,否則,如韓寒們那個空談「素質」,只能是為獨裁極權做幫凶,于這個民族的道德和素質,毫無意義。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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