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募兵制前 常备役仍有需求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30日电)国防部人力司人力规划处长白捷隆今天说,希望在民国103年底前部队全部转换为志愿役人力,在此之前部队仍有常备役需求,82年次以前役男若经征集,还是得服常备役,当一年兵。

立法院院会12月13日三读通过兵役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总统马英九于28日公布,今天生效。国防部上午宣布,民国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役男将免服现行1年役期,自102年起转为接受4个月军事训练。

至于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役男自102年起,未获征集或补行征集服役者,依兵役法规定,应服替代役,为期1年。

白捷隆晚间告诉中央社记者,根据内政部统计每年约有10至11万的义务役役男,随着国防部“精粹案”计划将国军总员额从27.5万兵力,至103年减少为21.5万人,部队未来将无法消化这些役男数目。

他指出,根据精算,义务役役男人数于102年会开始超溢,而83年次的青年将届满19岁,应准备征集,根据兵役法规定,决定此时间点后出生的役男开始转为接受军事训练,以常备兵后备役列管。

白捷隆说,部队在103年底前全面转换为志愿役人力前,仍有部分常备役需求,依兵役法规定,若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役男自102年起,未获征集或补行征集服役者,应服为期1年替代役;役男若经征集时,依法得服常备役。

他表示,这些符合规定的役男要服替代役或常备役都有相关规定与作业流程,包括年次、体位、专长与其他条件,若经征集就服常备役,未经征集就服替代役。

至于兵役法规定“志愿服役者不能满足兵额时,则回复征集服常备兵现役”;白捷隆指出,这是“防险措施,备而不用”,但若未来真有类似状况产生,依据宪法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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