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争议 立委吁落实身障法

【新唐人2011年1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9日电)视障者邱文昇日前带导盲犬上法庭,法官解惟本当庭表示,若妨害秩序“导盲犬会被轰出去”。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田秋堇今天举行记者会,呼吁政府落实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解惟本5日由同为法官的妻子李昭融以配偶的独立告诉权,控告邱文昇加重诽谤,后因邱文昇已删除部落格文章等理由撤回告诉。田秋堇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邀邱文昇与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台湾导盲犬协会、内政部官员等出席。

邱文昇说,因导盲犬与社区的问题上法院出庭,就是因为相信法院能为自己主持公道,不料寻求法律协助时却得到这样对待,因此在部落格上写出来,当时比较气愤,可能有不适当用词,愿意道歉。

司改会律师高涌诚说,解惟本引用法院组织法规定,“有妨害法庭秩序者,审判长得禁止其进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因此有妨害法庭秩序的动物,依举重明轻法则可以轰出去;又依字典解释“轰,驱离也”,动物不是人类无法对他下命令,因此驱离。由这个事件可以了解他的深层观念错误,这种不自觉的傲慢是司改运动中发现人的最大问题。

内政部社会司副司长陈素春表示,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中,视障者与导盲犬能自由出入公共场所相关规定在民国93年就已订定,也有相关罚则;新北市政府已对这次事件进行了解,若有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理。

台湾导盲犬协会秘书长陈长青表示,协会一直宣导关于导盲犬三不一问原则,导盲犬穿着导盲鞍值勤时,不喂食导盲犬、不打扰它执勤、不拒绝它们;一问则指如果看到视障者迷路或需要协助,请主动上前询问协助,也希望政府帮忙宣导导盲犬的相关权益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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