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18岁选举权 立委拟提修宪

【新唐人2011年10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5日电)立法院上会期曾有朝野立法委员分别提案修法、修宪,欲将投票权降为18岁。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高志鹏这会期将再提出修宪案,并结合年轻参选人成立连线,推动世代正义议题。

高志鹏表示,这会期是审查预算会期,又有施政总质询,虽然要通过修宪案难度高,但他将于近日提出推动18岁有选举权的修宪案,如果届时遭中国国民党反对,将大动作凸显国民党说一套做一套的行为。

他说,为实现目标,已结合民进党立委参选人李俊俋、罗致政与蔡易余等人,成立“新世代正义连线”,未来将有一系列活动,整体推动包括18岁选举权、反核、环保永续与财政纪律等议题。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修宪须经1/4立委提议,3/4出席及出席委员3/4决议,修宪案还须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超过选举人总额半数即通过。

此外,中国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于上会期提出修法案,希望将选举权降为18岁。他说,修宪门槛极高,工程浩大,透过修法是较可行的方式,大法官也赞成他提出修法。

不过,他说,这会期要完成修法可能性不大,但降低投票年龄不是为这次选举,也不急着马上通过,下届立委再修法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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