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人士:当局释放冉云飞并非恩赐

【新唐人2011年8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杨紫运采访报导)四川知名异议作家冉云飞,在经历了在171天的拘押后,于8月9日深夜获释,目前他处于6个月的监视居住期,没有行动和言论自由。前北京中新社记者高瑜女士对冉云飞获释表示非常高兴,并指出中共无理抓人,迫害人权行为不要再发生。民主人士现在认为,获释也不是恩赐。

网友@du_ting发推特写道,“刚接冉云飞电话,他请代为感谢朋友们在这段时间对他的关心,对他家人的照顾。”外界普遍认为,由于国际、国内的公开呼吁、 谴责和营救,使冉云飞在被拘押期间没有直接受到酷刑虐待。

冉云飞的释放,前北京中新社记者高瑜女士表示非常高兴,高瑜女士说:“冉先生回来,我感到非常高兴,这也说明几个月前抓冉云飞是错误的。我觉的毕竟有错就该,是一个好的现象,大家也会欢迎。但是我希望人权这种迫害的事情,以后政府要三思而后行,不要有个风吹草动,首先动作就是抓人。你抓完人还证明你抓错了,这最主要是政府方面不是很严肃的来对待法律问题。你首先得有证据才可以抓人,即使他真的违返了法律,你得首先收集到证据。结果你抓完人才找证据,中共从来就是这样,我们都经历过了。”

8月10号,冉云飞的辩护律师冉彤告诉外界,“从法律上来说,冉云飞还是犯罪嫌疑人,只是侦察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发生了变化,以前是限制人身自由,现在是软禁。”

据《大纪元时报》报导,旅美民主人士卞和祥说,“这种抓了又放是大陆当局的政治考量,在民主维权人士中制造一种杀一儆百的效果。”卞和祥提醒国人,“不要把释放当作恩赐从而感谢中共,那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高瑜女则指出:“冉先生是个很有名的博客作家,关注人权问题,关注言论自由,解说自由,而且他的做品也都在网上,大家都看到了,他的作品没有触犯中国法律,共产党不管有没有证据,不管青红皂白,你就抓了人了,好像就可以用这种方式把“茉莉花”阻止在国门之外,其实“茉莉花革命”在中国并没有发生,何苦这样草木皆兵那?”

美国驻华大使馆11号发表声明,“敦促北京全面恢复冉云飞的人身自由,并且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善待冉云飞。”

高瑜女士还提到:“如果即使发生了,你也要去和群众来解决问题嘛!来回答群众的要求,也不至于你就动用这种手段,莫名其妙的就把一些维权人士、建议领袖、博客作家就抓了这么一大批,我认为这个做法是错误的,所以释放冉先生是正确的。”

冉云飞,1965年生于重庆,土家族人,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现任职于《四川文学》,长居成都,“2008年度百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之一。属于民主运动人士以敢言著称。2月22号,冉云飞被四川警方以“散布茉莉花革命信息”为名拘捕。3月,他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6月,成都中级法院在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他在天涯、牛博网等多个博客网站的博客先后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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