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误导使 Optus公司被罚500万澳元

【新唐人2011年7月8日讯】澳洲Optus电讯公司因在去年澳纽军团日(Anzac Day)推出的宽带互联网计划广告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信息,现被联邦法院责罚526万澳元。

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向联邦法院起诉了optus电讯公司。法院在7月7日发布的一份判决中裁定,optus公司的广告误导了人们对其一个计划下所享有的下载优惠的理解。

法官帕拉姆(Nye Perram)称,optus公司的广告中提到在不同计划下,消费者将获得120GB或150GB的宽带使用流量,并分为高峰时段和非高峰时段。然而事实上,衹有当消费者很小心的在高峰流量用尽以前,用完所有非高峰流量才能实现这一点。

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会长塞缪尔(Graeme Samuel)表示,optus公司“精心制作”的广告最终误导了消费者,而其广告中没有披露的是,一旦达到数据限额,无论是高峰期或非高峰期,网速一律降至64kbps,这根本就不是宽带网的速度。

塞缪尔认为对其罚款526万元的决定非常合理,而且更重要的是给整个行业发出了一个强烈的警告。他说:“这是一个耍滑头的广告,应受到严厉处罚。很明显,我们绝不会容忍出现这类广告。”

塞缪尔透露说,其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还曾批评过互联网提供商Dodo Australia的广告,并且密切关注其它的互联网提供商。此次罚款是自违反贸易惯例法推行以来最大的民事罚款。

塞缪尔说,在大约两年前的一次高级会议上,消费与竞争委员会曾警告Optus公司总裁奥沙利文(Paul O’Sullivan)和其它电讯运营商负责人,应注意广告方面的问题。

据澳新社消息,Optus公司发表声明说,该公司对判决很失望,他们无意误导客户,反而是一直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的价值和服务。

今年5月,Optus公司曾因为预付费手机推出的Max Cap广告存在误导信息,被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罚款,金额超过17.8万澳元。

Optus电讯公司隶属于新加坡电信公司(Singtel)。该公司拥有optus公司1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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