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助理 涉诈陈情费遭诉

【新唐人2011年5月5日讯】曾任立委助理的林姓男子,涉嫌利用处理陈情案的机会,向陈情民众诈取新台币50万元。台北地检署5日侦查终结,将林男以诈欺罪起诉,并向法院求刑1年6月。

中央社消息,检方起诉指出,林姓男子原在某立委的服务处担任助理,林在民国98年4月10日,接获1名民众陈情,指母亲因看护疏失而死,与看护公司发生纠纷。林男因而在5月到9月间,多次向民众以不同名义诈骗。

起诉书指出,林男在5月间先向民众诓称,可为他动员100人进行抗争,但须动员费5万元。民众信以为真给付后,林又在6月底向对方诓称,若再提供5万元,就可透过立委向他人疏通,取得看护公司与医院所签订的契约,这位民众又再交付5万元。

起诉书指出,林在8月间于立法院休息室内,向这位民众佯称还需要10万元的疏通费,让上头和官员吃饭、找民间人士帮忙开记者会,再度成功骗取10万元;又在9月间佯称,需要30万元登报费,帮陈情民众在报纸刊登广告。

陈情民众信以为真,前后共给付50万元后,却发现林所承诺的抗争、陈情及登报都无下文,发觉受骗报警处理。

检方侦查后,认定林利用处理陈情案机会,向民众诓称收取费用,已构成诈欺犯行,并指他身为立委助理,不思尽心工作,辅佐立委服务人民,竟假冒立委名义对外招摇撞骗,诈取他人财物,建请法院从重量刑,要求处有期徒刑1年6月,并不应给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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