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助理 涉詐陳情費遭訴

【新唐人2011年5月5日訊】曾任立委助理的林姓男子,涉嫌利用處理陳情案的機會,向陳情民眾詐取新台幣50萬元。台北地檢署5日偵查終結,將林男以詐欺罪起訴,並向法院求刑1年6月。

中央社消息,檢方起訴指出,林姓男子原在某立委的服務處擔任助理,林在民國98年4月10日,接獲1名民眾陳情,指母親因看護疏失而死,與看護公司發生糾紛。林男因而在5月到9月間,多次向民眾以不同名義詐騙。

起訴書指出,林男在5月間先向民眾誆稱,可為他動員100人進行抗爭,但須動員費5萬元。民眾信以為真給付後,林又在6月底向對方誆稱,若再提供5萬元,就可透過立委向他人疏通,取得看護公司與醫院所簽訂的契約,這位民眾又再交付5萬元。

起訴書指出,林在8月間於立法院休息室內,向這位民眾佯稱還需要10萬元的疏通費,讓上頭和官員吃飯、找民間人士幫忙開記者會,再度成功騙取10萬元;又在9月間佯稱,需要30萬元登報費,幫陳情民眾在報紙刊登廣告。

陳情民眾信以為真,前後共給付50萬元後,卻發現林所承諾的抗爭、陳情及登報都無下文,發覺受騙報警處理。

檢方偵查後,認定林利用處理陳情案機會,向民眾誆稱收取費用,已構成詐欺犯行,並指他身為立委助理,不思盡心工作,輔佐立委服務人民,竟假冒立委名義對外招搖撞騙,詐取他人財物,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要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並不應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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