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籍船遭控 渔署难插手

【新唐人2011年4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5日电)外电报导,台湾渔船被控触犯多项马绍尔群岛捕鱼规定,可能被罚款逾400万美元。农委会渔业署查证,船为台湾丰祥渔业所有,但登记为外籍渔船,须由登记国吐瓦鲁政府出面协调。

外电报导,马绍尔海洋资源局(Marine ResourcesAuthority)局长约瑟夫(Glen Joseph)指台湾丰祥渔业(Fong Seong Fishery Group,译音)的船只FVTaumoana和船长叶博文(Yeh Po Wen,译音),面临29项指控,但正在侦查其他事件。

报导并指出,FV Taumoana渔船和船长被控把尺寸不足的鲔鱼秘密倒回大海,并阻挠船上观察员工作,其中 1名观察员声称受到人身攻击。

对此,渔业署查证FV Taumoana渔船确实是台湾丰祥渔业拥有,由庆富造船厂所造,去(2010)年才邀请副总统萧万长掷瓶,举行下水仪式;但是船籍登记为吐瓦鲁,不是台湾籍渔船。

渔业署署长沙志一说,现在全球遵循船籍主义,登记为外籍船后,台湾就无法出面协调,必须由业者请吐瓦鲁政府出面;万一确认被控行为成立,又被列入非法不受管制(IU)名单中,恐将在全世界海域面临禁捕命运,但受波及的会是吐瓦鲁籍渔船,不会是台湾籍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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