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母存款付丧葬费 医师判刑

【新唐人2011年4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5日电)新北市胡姓医师见母亲心脏病发送医,情况不乐观,交付姊姊家中钥匙,委托姊姊返家拿走母亲印鉴,提领母亲存款,拟支付丧葬费。法院依伪造文书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民国89年间,45岁胡姓医师见母亲摔倒、心脏病发作送医后,情况不乐观,交付姊姊家中钥匙,并委托她返家拿走母亲账户存折、印鉴章等,提领母亲存款新台币149万元与美金3万元,准备支付丧葬费用。

  姊姊冒用母亲名义提款,已依伪造文书罪判决有期徒刑2月半,但姊姊认为胡姓医师给予她钥匙委托她领款,影响其他兄弟姊妹继承权益,也涉及伪造文书罪,提起刑事告诉。

  胡姓医师辩称,家中有帮佣,他不需要交给姊姊钥匙,姊姊即可返家领取存折等;但法官传唤相关证人说明,发现胡姓医师确实有在医院急诊室外交付住处钥匙给姊姊。

  法院审理认为,胡姓医师为高知识分子,竟未取得全体继承人同意,擅自于母亲病危时,与姊姊谋议冒名提领母亲存款,影响其他继承人权益;但念在胡姓医师将所有款项用于母亲丧葬费用,依伪造文书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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