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暴利 陆网友叹死不起

【新唐人2011年4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季宽北京3日电)清明将届,殡葬暴利问题在大陆吵得沸沸扬扬,网友大叹“死不起”。

“结婚、买房、生子、入托 (托儿所)、上学、升学、高考、就业,百姓步步艰难,到死仍被盘剥。”新浪微博(微型部落格)上登着这么一段网友的话。

而大陆媒体的报导“一些网民发帖认为殡葬暴利如不加以遏制甚至会让百姓死不起,他们强烈质疑殡葬高收费背后存在暴利链。”更是在微博上一再出现。

日前,已入狱的广州市花都区殡仪馆前馆长黄燕玲对南方日报表示,“丧葬品利润可达150%。”黄燕玲说,物价局规定利润率是50%至100%,但实际上并不止。

“火化费、车费、骨灰盒寄存费是物价局规定的,这个利润不大,其他的比如骨灰盒、花圈等殡葬用品利润都高。如果只是按照50%至100%,殡仪馆哪有这么好待遇?工人每月一般7、8000元,民政局有时搞活动,也去殡仪馆拿钱。”

黄燕玲披露:“几乎每个工种都有‘利是’收,一天至少几百元。整个行业都这样,(吃回扣)不能避免,我不相信其他人不这样做。”

黄燕玲因为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进棺木、火化用品等过程中,以货款的10%作为回扣,先后多次收受供货商贿赂共计人民币90.918万元等罪,被判刑10年。

她表示,自从中国政府要求遗体全面火化之后,殡仪馆的收入大幅增加,她进监狱前,一年馆里有2000万元收入,她个人收入每年都有20多万元。

黄燕玲披露的内幕,让大陆民众更愤怨。

网友“愈创”指出,“殡葬改革好多年了,可仍旧是垄断行业,普通家庭根本就无法承担昂贵的丧葬费。”新浪网友“临风木须”说:“现在殡仪馆都这么恶心,不塞钱就不给火化。”而网友“辛五爷”表示,“殡葬业是一个产业链,每一个环节都有钱赚。”

大陆媒体指出,1997年是殡葬业的转捩点,由于中国政府推出了遗体全面火化的规定,于是“不可避免地,垄断行业利益链条就横空出世了。”

  由于殡葬业存在暴利,殡仪服务公司“抢尸”乱象就应运而生,网友对此也大表不满。

有报导说,医院的“线人”通知殡仪服务公司有人往生,2000年一例可拿2、30元,现在最高可达1800元,“可以想见其中的利润有多大”。

此外,公墓使用20年后被要求续费的问题也成为今年清明节的一个焦点问题。

中国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一个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要继续缴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 (合约)如何规定。如果当时签的是租赁,那么20年后还要继续使用,就要继续交管理费。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对“中国之声”说,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这种规定也让民众不满。网友说:“可是,20年后,你让墓主们死去哪儿?掘坟扬灰?”

网友wshanj说,“殡葬业每年有2000亿元的销售市场,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丧葬业开发商也捂盘、惜售,金科数码&心网株式会社也宣布准备在内地发展殡仪业.. (搞IT业的也搞殡葬.. 哈哈)阳宅一平米 (平方公尺)3-4 万元,土地使用权70年,阴宅一平米7-8万元,使用权20年!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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