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伪证案 扁求传珍作证

【新唐人2011年3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4日电)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理前总统陈水扁被控教唆伪证案陈水扁在庭讯时否认教唆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作伪证,并声请传唤妻子吴淑珍出庭作证。

 北院在前年9月间审理扁案后,告发陈水扁涉及伪证案。特侦组侦办后,认为检方在传唤林德训、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之前,陈水扁在总统官邸召开会议,要求林、马在应讯时说,申领国务费是支付执行机密外交工作,去年2月间将扁起诉。

 北院今天提讯陈水扁召开准备庭,陈水扁透过委任律师石宜琳向合议庭提出声请,请求传讯吴淑珍出庭作证。陈水扁说,民国95年7月总统官邸会议,当时有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在场,他本人不在场,更不可能教唆幕僚伪证。

公诉检察官则按照当时起诉的待证事实,向法官声请传唤林德训、马永成、前总统府会计陈镇慧出庭作证。但检辩双方对于传唤证人的顺序有意见,审判长则当庭谕知,由合议庭审酌后再排定顺序。

 陈水扁表示,虽然林德训涉伪证罪被最高法院判刑确定,但检方讯问、院方审理林德训期间,都没有传讯过他;另外,吴淑珍被控以他人发票申领国务费,也不是他的提议。

 陈水扁强调,大家都认为国务机要费是被诈领、贪污,但他都用于机密外交工作,他也告诉幕僚,申领国务机要费的发票或领据,都要使用在机密外交等公务上,因此未教唆林德训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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