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通外泄隐私免罚 暴港司法漏洞(2)(3)

【新唐人2010年10月24日讯】新闻周刊(240)

经过二个多月的调查,10月18日,香港私隐专员公署公布八达通出售客户个人资料的调查报告,指出八达通的日日赏计划搜集会员个人资料的行动合法,但在转移资料给第三者的过程中,违反了私隐条例其中三个原则。

违例的事项包括:八达通向会员取得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已超乎合适程度﹔出售资料未获客户明确同意﹔八达通也没有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向客户表明资料将如何转移以及哪类人士可使用资料,而且条款字体太小,用词也太宽松。

新任私隐专员蒋任宏对八达通作出谴责,但他表示,由于八达通已承诺销毁有关资料,估计不会重犯,决定不向八达通发出纠正违规行为的执行通知书,八达通将不会受罚。他并指出,受到现行法例的局限,无法对八达通作出惩罚。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在这个事件公署所能做的不多,根据现在条例所限,在这方面的监管和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是不足够的,不能够符合今时今日公众对这一方面的要求。

港府建议将直销和出售个人私隐刑事化,违法使用个人私隐最高可被罚款50万和监禁3年,但社会各界对于八达通免于受罚,广泛表示不满。10月20日,立法会通过有关改善个人资料私隐保障的议案。有议员促请修订法例,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有刑事调查的权力。

香港立法会议员(职工盟)李卓人:大家看到整个法例最大最大的漏洞,就是根本整个法例本身,就像八达通三违反都没有刑责,政府现在说刑事化了,但私隐专员整天给人家骂是无牙老虎,你现在不给它调查权,要警察去调查,这个无牙老虎变成什么呢,就是你给它一个假牙。

私隐专员指出,八达通丑闻并非单一事件。香港金管局在同期揭发6间银行曾向其他公司出售或泄露客户资料,其中永隆、永亨及中信银行国际已先后承认此事,据悉一些电讯公司也涉及在内。另外,许多中资机构都涉嫌进行类似八达通的资料収集。有议员强调,未来的修订条例必须适用于中共驻港机构。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刘慧卿:现在不知道有多少资料拿到内地,我们更加要知道,说到内地就更加令人生气,这条条例我们讲了十几年了,都不知道是否适用于中央驻港机构,你很难告诉香港市民听,我们香港的法例不适用与中央机构,因为它要凌驾于法律之上,是无法无天,……中联办不知道有多少官员周围去联络,我有理由相信他们收集了很多的个人资料。

涂谨申议员呼吁立法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事件,并已去信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要求动用特权法彻查。

私隐条例港府修订草案将在明年初提交立法会审议,有关条例是否适用于规管中共在港机构,将再次测试所谓的一国两制是否真正在香港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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