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地图涉妨害隐私

【新唐人2010年9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15日电)Google地图带来找路便利,但也有侵害隐私漏洞!消基会说,Google对部分小客车车牌与街景上人像没有模糊处理,侵害民众隐私,要求NCC制订相关办法规范。

Google地图(Google Map)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项科技服务,要找餐厅或是访友,上网查Google地图是很多人的选择。但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召开记者会,强调Google地图对保护个人隐私有漏洞。

消基会副董事长苏锦霞表示,消基会于8月17日至9月6日间,实际在Google地图打上各县市的地址搜寻,发现在现阶段搜寻到的实景图,非常容易可以找到没有被模糊处理的车牌号码还有人像。

苏锦霞说,车牌号码或是人像只要比个手势,Google技术系统即出现没有被模糊影像或是车牌的状况,她呼吁Google尽快处理这个漏洞。

同时,消基会也在Google地图上发现,尽管人脸进行模糊处理,或没有进行处理,因距离看不出五官,但从外表穿着一样可以辨识出来,同样也伤害民众隐私权。苏锦霞呼吁,Google地图最好只保留路况,不要有车子或是人像。

此外,苏锦霞也强调,原始资料存在Google,有可能被骇客入侵,造成个人隐私外泄的疑虑,她呼吁Google在编码完成后,应该把存在电脑中原始档案删除。

消基会研究发现,韩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与美国等国,在调查Google收集街景时,是否会在民众无防范、无戒心情况下收到民众使用无线网路所发出的个人数据,而欧盟更要求Google在拍摄与上传地图前,必须告知当事人。

消基会认为,其他国家都对Google地图有所限制,只有台湾没有任何规范,消基会呼吁行政院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尽快制订相关办法以保障民众隐私权。

目前消基会并未接获任何有关Google地图侵害隐私的指控,不过苏锦霞表示,民众可以用民法或是个人资料保护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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