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地圖涉妨害隱私

【新唐人2010年9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5日電)Google地圖帶來找路便利,但也有侵害隱私漏洞!消基會說,Google對部分小客車車牌與街景上人像沒有模糊處理,侵害民眾隱私,要求NCC制訂相關辦法規範。

Google地圖(Google Map)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項科技服務,要找餐廳或是訪友,上網查Google地圖是很多人的選擇。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Google地圖對保護個人隱私有漏洞。

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表示,消基會於8月17日至9月6日間,實際在Google地圖打上各縣市的地址搜尋,發現在現階段搜尋到的實景圖,非常容易可以找到沒有被模糊處理的車牌號碼還有人像。

蘇錦霞說,車牌號碼或是人像只要比個手勢,Google技術系統即出現沒有被模糊影像或是車牌的狀況,她呼籲Google儘快處理這個漏洞。

同時,消基會也在Google地圖上發現,儘管人臉進行模糊處理,或沒有進行處理,因距離看不出五官,但從外表穿著一樣可以辨識出來,同樣也傷害民眾隱私權。蘇錦霞呼籲,Google地圖最好只保留路況,不要有車子或是人像。

此外,蘇錦霞也強調,原始資料存在Google,有可能被駭客入侵,造成個人隱私外洩的疑慮,她呼籲Google在編碼完成後,應該把存在電腦中原始檔案刪除。

消基會研究發現,韓國、德國、義大利、奧地利與美國等國,在調查Google收集街景時,是否會在民眾無防範、無戒心情況下收到民眾使用無線網路所發出的個人數據,而歐盟更要求Google在拍攝與上傳地圖前,必須告知當事人。

消基會認為,其他國家都對Google地圖有所限制,只有台灣沒有任何規範,消基會呼籲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儘快制訂相關辦法以保障民眾隱私權。

目前消基會並未接獲任何有關Google地圖侵害隱私的指控,不過蘇錦霞表示,民眾可以用民法或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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