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袭警案轻重有别 曝港选择性检控

【新唐人2010年8月15日讯】新闻周刊(230) 近日,一宗掌掴警员的袭警案在香港引起街谈巷议,原因在于主角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侄女,她前后三次被控袭警,这次同样获法庭轻判。有人指责当局执法与司法偏袒权贵,判决不公﹔也有人批评警权过大,警方选择性引用条例,造成判刑有轻有重。究竟谁是始作俑者,我们一起看看。

这宗掴警案的女主角、34岁的阿米拉(Amina)出身于显赫家族,叔父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舅父是香港交易所主席夏佳理。她于今年初在港岛湾仔司徒拔道一宗交通意外中,拒绝接受酒精呼气测试,并掌掴警员。8月2日在东区法院被判感化12个月、罚款8千元和停牌1年。

由于被告已有二次袭警案底,却一再获得轻判,与一些示威人士以袭警罪名被重判入狱数月,形成强烈的对比,因而引起社会哗然。律政司其后要求复核刑期。

8月6日,复核案在东区法院开庭,原审裁判官阮伟明维持原判,认为根据被告的精神报告,她是一名病人多过是一名坏人。他表示,无论是穷人或富人,判决都是相同的。

判决后,阿米拉以围巾蒙头,在多人保护下离开法庭,场面混乱,扰攘数分钟后乘坐汽车离开。

出庭旁听的警务督察协会主席廖洁明对结果不感到意外,他促请律政司提出上诉。

香港警务督察协会主席廖洁明:我觉得这个不仅是警察员方的问题,是香港所有市民共同想捍卫我们最有价值的法治精神。

对于如何维护法治精神,社会各界各抒己见,8月7日,约3百名市民响应网上呼吁,穿着黑色衣服到立法会大楼外集会,抗议案件处理不公。活动发起人劳先生质疑当局的执法与司法向权贵人士倾斜。

活动发起人劳先生:不是单是针对Amina这件事,是针对以往几件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副主席的儿子无牌驾驶、醉酒驾驶可以获得轻判,轻判的理由是学习成绩良好。……对香港市民完全是一个双重标准。而且掴警,警队的高层用较轻的条例去起诉Amina,我觉得完全是当前线的警员是一种侮辱,没有照顾他们的感受,完全打击其前线执法人员的士气。

活动发起人劳先生:大多数都是判监的,为何在今次事件上,而且三次犯了同样的罪行获得轻判呢?获得较轻的罪名起诉呢?

有市民带同自制标语前来,他们都不满当局检控不公,导致判刑过轻。

香港市民黎小姐:你一早给人家看死,还没判之前人家已经说怎会重判。我说从香港有始以来触犯这条法律的人不少,是不是个个都这样判呢?醉酒驾驶不吹气测试都不用留案底,那请问之前的人是否应该撤销?

对于案件引发各界不满,以至有人质疑香港的法治精神,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梁家杰指出,阿米拉袭警案,关键不在于法官的判决,而是警方检控出现问题,在《警队条例》和《侵害人身罪条例》二者中,选择判刑较轻的前者。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梁家杰:奇怪的是一些有心去打警官的反而是用一个惩治较轻的警务条例处理﹔反而你说游行或是示威期间未必是故意去碰撞警官的,反而用一个惩治较重的伤害他人身体的罪行去控告,这些就是在逻辑上需要解释的地方。我一直都觉得这二种袭警罪,一轻一重是需要处理的,起码你都要有一套很清楚的客观的准绳,一个刑事检控的指引。……我觉得是警方和律政司欠公众一个交待。

他希望上诉庭中能对此案作出清楚的论述,以消除市民的疑虑。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梁家杰:因为我们法治精神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公权力的行使一定是受法律的规管,而且市民大众在他们日常生活知所行止的时候,一定要有所依归。如果说去游行示威碰撞你用一个惩治较重的判我坐牢,如果我故意有意去打警官则用一个惩治较轻的处理方法,那是不是你鼓励我打警察呢?这样的讯息是需要澄清的。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表示,警方自行决定如何检控,是咎由自取。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法治社会很强调就是程序上的公义,..一个有利益冲突的机构,怎会由它一手包办检控呢?连律政司都不去咨询呢?就做检控呢?这是很不妥当的事,所以今次我们说另一个咎由自取就是为何警队要自己做?我们都要问律政司为何一个这么重要、一个有利益冲突的事要交给警察?这个制度出现什么问题?

他指出,自2007年以后,有24宗涉及示威请愿的袭警案全部都是采用一个较重的罪名起诉,这令人质疑警方是选择性的检控。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我们觉得很有理由质疑警方或是律政司是不是都是刻意去打压示威请愿,我们要问一句就是,为何律政司会容许一个这么不公义的选择性的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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