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各界指袭警案涉警方选择性检控

【新唐人2010年8月12日讯】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侄女袭警被法庭轻判,引发各界不满,有资深大律师指出,问题在于警方引用惩治较轻重的条例进行检控,而人权监察质疑警方选择性检控,使用刑罚较重的条例打压示威请愿人士,制造社会不公。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梁家杰认为,包致金侄女阿米拉(Amina)袭警案,关键不在于法官的判决,而是警方检控出现问题,在《警队条例》和《侵害人身罪条例》二者中,选择判刑较轻的前者。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梁家杰:“我一直都觉得这二种袭警罪,一轻一重是需要处理的,起码你都要有一套很清楚的客观的准绳,一个刑事检控的指引。”

他希望案件在上诉庭中能作出清楚的论述,以消除市民的疑虑。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梁家杰:“如果说去游行示威碰撞你用一个惩治较重的判我坐牢,如果我故意有意去打警官则用一个惩治较轻的处理方法,那是不是你鼓励我打警察呢?”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表示,警方自行决定如何检控,是咎由自取。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法治社会很强调就是程序上的公义,如果程序上面一个有利益冲突的机构怎会由它一手包办检控呢?这个制度出现什么问题?”

他指出,自2007年以后,有24宗涉及示威请愿的袭警案全部都是采用一个较重的罪名起诉,这令人质疑警方是选择性的检控。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我们觉得很有理由质疑警方或是律政司是不是都是刻意去打压示威请愿,我们要问一句就是为何律政司会容许一个这么不公义的选择性的打压。”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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