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人权团体谴责中共重判维族记者

【新唐人2010年7月26日讯】曾任《新疆法制报》记者与“维吾尔在线”的网站经理海来特•尼亚孜,因为和外国记者谈到去年新疆发生的流血暴动,23号被中国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判处十五年徒刑。人权团体24号对此予以严厉谴责,并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放人。

根据维吾尔在线网站Uighurbiz.net报导,去年七月新疆维吾尔族与汉族爆发流血冲突后,这位名叫海莱特•尼亚孜的维吾尔记者,在接受外国媒体访问时,批评中共当局的民族政策失当。警方在去年10月1号拘捕他。

他的妻子旁听了23号在乌鲁木齐法院的宣判,维吾尔在线网站引述他的妻子蕾莎赖提的话说,尼亚孜在法庭上坦承自己曾经接受外国媒体的采访,不过,他坚持只是尽到公民或记者的义务。

维吾尔在线负责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告诉《自由亚洲电台》,当天只是宣判没有庭审。

台湾《自由时报》25号报导说,提倡新闻自由的团体“无疆界记者组织”在声明中表示:“我们对于这项审判的结果感到极度错愕。中国(共)当局判他这么重的刑期。”

由海内外民运人士组成的“维权网”(CHRD)也发表声明指出,尼亚孜在23号为期一天的审理程序中,没有获得公平审判的机会,“CHRD(维权网)要求立即释放海莱特尼亚孜,我们相信他是因为行使言论自由而被关,而且因为批评新疆领导阶层而正受到报复。”

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的“国际特赦组织”,稍早也谴责这项判决“无法无天”,并要求中共当局就“7•5”事件展开独立的调查。

“维吾尔裔美国人协会”表示,曾是“新疆经济报”记者的尼亚孜,被海外维吾尔人公认支持中国(共)政府,但他批评了区域经济失衡,并指控政府官员在打击所谓维吾尔分离主义方面的手法拙劣。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出身高级军官家庭的海莱特•尼亚孜从小上汉族学校,并且只能用汉语写作。一直在体制内工作,曾担任过《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官拜处级。他的被捕和被重判对中国国内的体制内维族精英,犹如警钟。

新唐人记者周平、李璐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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