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人權團體譴責中共重判維族記者

【新唐人2010年7月26日訊】曾任《新疆法制報》記者與「維吾爾在線」的網站經理海來特•尼亞孜,因為和外國記者談到去年新疆發生的流血暴動,23號被中國法院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判處十五年徒刑。人權團體24號對此予以嚴厲譴責,並要求中共當局立刻放人。

根據維吾爾在線網站Uighurbiz.net報導,去年七月新疆維吾爾族與漢族爆發流血衝突後,這位名叫海萊特•尼亞孜的維吾爾記者,在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時,批評中共當局的民族政策失當。警方在去年10月1號拘捕他。

他的妻子旁聽了23號在烏魯木齊法院的宣判,維吾爾在線網站引述他的妻子蕾莎賴提的話說,尼亞孜在法庭上坦承自己曾經接受外國媒體的採訪,不過,他堅持只是盡到公民或記者的義務。

維吾爾在線負責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告訴《自由亞洲電臺》,當天只是宣判沒有庭審。

台灣《自由時報》25號報導說,提倡新聞自由的團體「無疆界記者組織」在聲明中表示:「我們對於這項審判的結果感到極度錯愕。中國(共)當局判他這麼重的刑期。」

由海內外民運人士組成的「維權網」(CHRD)也發表聲明指出,尼亞孜在23號為期一天的審理程序中,沒有獲得公平審判的機會,「CHRD(維權網)要求立即釋放海萊特尼亞孜,我們相信他是因為行使言論自由而被關,而且因為批評新疆領導階層而正受到報復。」

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稍早也譴責這項判決「無法無天」,並要求中共當局就「7•5」事件展開獨立的調查。

「維吾爾裔美國人協會」表示,曾是「新疆經濟報」記者的尼亞孜,被海外維吾爾人公認支持中國(共)政府,但他批評了區域經濟失衡,並指控政府官員在打擊所謂維吾爾分離主義方面的手法拙劣。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出身高級軍官家庭的海萊特•尼亞孜從小上漢族學校,並且只能用漢語寫作。一直在體制內工作,曾擔任過《新疆法制報》總編室主任、《法治縱橫》雜誌社副社長,官拜處級。他的被捕和被重判對中國國內的體制內維族精英,猶如警鐘。

新唐人記者周平、李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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