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人权组织指责中国企业实施恶劣工作条件

【新唐人2010年1月26日讯】(法广中文部1月25日报导)非洲捍卫人权协会昨天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首都金沙萨发表调查报告,揭露当地一家中国企业的工作条件极其恶劣,违反了最基本的社会准则和劳工人权准则。被点名的这家中国企业,是参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援建项目的中国铁道工程集团(Crec)。这家中国大型集团公司根据两国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当地负责修复或新建总长6000公里的公路、3000多公里铁路,以及两座水利大坝;此外,该公司还将协助当地兴建医院、住宅和学校。就是这么一个肩负刚果民主共和国大量重建工程的中国大型企业,却由于在当地实行极其恶劣的工作条件而受到非洲人权组织的谴责。

非洲捍卫人权协会去年11月中旬在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于昨天向媒体公布调查结果。调查报告指出,这家中国企业的工人工作条件极其恶劣,譬如“招收工人不给聘用合同,工人工作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工资标准低于当地官方标准,任意解雇或开除工人,没有基本的劳保措施,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工人医疗报销也非常低。

人权协会举例说,在工资方面,去年11月的时候,一美元可兑换当地货币890刚果法郎,而是中国公司却按一美元兑换420刚果法郎的换算付新酬给当地工人,等于变相克扣工资。除此之外,解雇工人也是家常便饭。企业领班经常用中文发号施令,凡不服从命令的工人,都有被解雇的危险。人权协会指出,去年就有两名当地工人因此而被解雇。

人权协会还揭露中国企业领导人作风蛮横,还利用各种好处贿赂和收买当地官员,使当地的劳工监察员不敢举报,也不敢得罪中国公司。

人权协会指出,中国企业到非洲国家参与援建项目,但以上种种做法违背了劳工法,也违背了社会的基本准则,“根本就不是帮助非洲人,只能使非洲人更加贫困”。
随着中国向非洲进军步伐加大,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参与非洲的经济建设,但种种情况表明,即使在非洲,中国公司的工作条件根本就不符合基本的劳保标准。按中国企业的标准,不仅在中国,在非洲也一样,不尊重工人的基本权利,不遵守基本的人权准则,是行不通的。

原文链接:http://www.rfi.fr/actucn/articles/121/article_1902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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