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政府修正冬奥法例

【新唐人2009年11月27日讯】关于2010年冬奥会期间临时法规的争议又有了新的进展。温哥华市政府在咨询了各方面的建议之后,推出了城市附例的修正案。请看报导。

温哥华为奥运会推出的城市附例引起了很大争议,尤其是关于市政府工作人员能否进入私人住宅摘除标语的规定更受到民权团体的质疑。为此,市政府推出了法例的修正案,并将于下周二提请市议会审议。

这次修正案主要是为了消除对市政府限制言论自由的质疑,只有在处理商业广告时,冬奥会的临时法规才适用。比如有人住在奥运场馆旁边,在自己家阳台挂了一个商业广告,那麽市政府可以要求将广告拆除。拒不执行的话,政府可以向法庭申请立即强行拆除。但如果悬挂的是政治,宗教等非商业性质的标语,则不在冬奥会临时法规之内。

一直支持冬奥会临时法规的市议员表示,这次的修正案只是一个措辞的问题,市政府从来没有想限制言论自由。

温哥华市议员 梅格斯:“我们和市长都决心要使我们做一个出色的奥运主办城市,在加拿大这意味着要遵守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

有的市议员则认为市政府是在舆论的压力下才推出了修正案。

温哥华市议员 华兹华斯:“我很高兴看到这些问题得到了处理。这一点非常重要,问题得到了处理,我们现在看到的法例比以前好很多。我们获得这些改变是因为我们强烈的要求,使公众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个修正案能否施行,还要看下周二市议会的表决结果。

新唐人记者李云翔温哥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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